单一家族办公室
随着CRS推行及全球税收透明度提高,传统避税天堂和财富管理中心已难满足高净值家庭需求,逐渐转向投资和家族资产配置等商业目的。
在新加坡设立的简化版家族办公室,不仅提供日常行政和投资管理服务,也能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下一代家族财富管理者,且所需投资金额较低。
监管得宜
只管理家族资产的家族办公室,无需向金管局申请资产管理牌照。
CRS保护
通过设立家族办公室取得就业准证(EP)之后,辅以其它文件,即为新加坡税务居民,因此您在新加坡的财富、收入所得,以及银行账户信息等将不会被交换。
监管得宜
只管理家族资产的家族办公室,无需向金管局申请资产管理牌照。
CRS保护
通过设立家族办公室取得就业准证(EP)之后,辅以其它文件,即为新加坡税务居民,因此您在新加坡的财富、收入所得,以及银行账户信息等将不会被交换。
税收优惠计划
- 超过100个双重征税协议国家(DTA),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印度等,这些意味着某些类型的收入将被减税甚至免征税;
- 家族办公室为离岸和境内管理的资金免税;
- 获得批准后,基金不需要为符合免税条件的收益缴税;
- 根据新加坡2019年预算法案,上述税收优惠条例将延长2024年12月至31日。凡是在此日期前获批税务优惠并持续满足合规和税务要求的基金, 均可永久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
为吸引更多富豪在狮城设立家族办公室,新加坡政府为由家族办公室离岸或在岸管理的基金提供免税优惠。
在此优惠政策下,家族办公室管理的基金几乎所有的投资收益都无需缴纳所得税。
| 13D计划(离岸基金) | 13O计划(在岸基金) | 13U计划(增强型层级基金) | |
| 必须是新成立的基金实体 | 是 | 是 | 否 |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预先批准 | 不需要 | 需要。批准后不能更改投资策略 | 需要。批准后不能更改投资策略可以以主联基金、主基金-SPV或主联基金-SPV架构进行合并审批 |
| 基金实体形式 | 公司和个人 | 在新加坡成立的公司 | 对基金实体形式无限制 |
| 适用豁免 | 对来自“指定投资”的“特定收益”免税,如股票和股份的交易收入。不在免税范围的收入包括来自位于新加坡的不动产、实物黄金投资和艺术品的收入。 | ||
| 基金税务居住地 | 不在新加坡的新加坡非税务居民 | 必须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 对税务居住地无限制 |
| SFO(基金经理)持牌要求 | 必须是持有资本市场服务(CMS)牌照的新加坡公司或获得豁免持有CMS牌照。 | ||
| 本地SFO员工要求 | 无限制 | 雇佣至少2名投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1名不是受益人的家庭成员 | 雇佣至少3名投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一位申请时和整个税务优惠期内不得是受益人的家庭成员 |
| 本地投资 | 无限制 | 受管理资产(AUM)的至少10%或1千万新元,以较低者为准 | |
| 基金管理人 | 无需在新加坡 | 必须在新加坡 | 仅当基金是一家新加坡注册及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基金管理人才需要在新加坡 |
| 最低资产规模(AUM) | 无最低金额要求 | 在申请时和整个税务优惠期间,指定投资至少2000万新币 | 在申请时和整个税务优惠期间,指定投资至少有5000万新元 |
| 投资者要求 | 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例如在基金中投资超过一定比例的新加坡非个人投资者)将被罚款 | 无限制 | |
| 开支需求 | 无最低商业支出要求 | 阶梯式支出要求,新加坡本地商业支出最低为20万新币。 | 阶梯式支出要求,新加坡本地商业支出最低为20万新币。 |
| 申报要求 | 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年度报表;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投资者需要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报税 | 无需要 | |
| 所得税申报要求 | 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年度报表如被罚款,需要向IRAS申报需要报税和公司申报 | 需要向MAS进行年度申报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年度报表如被罚款,需要向IRAS申报需要报税和提交公司申报 | 需要向MAS进行年度申报如基金持有实体为新加坡公司,则需提交公司申报。 |
架构设计
我们将从风险管理、合规(包括许可证要求)和税收效率的角度,建立一个针对客户情况而定制的有效并可行的架构。
投资规模2000万新币起,可申请就业准证(EP)并为家人申请家属准证(DP)和长期探访准证(LTVP),进而移民。
申请税务减免
在新加坡拥有一间基金公司:
● 投资主体
税收减免优惠计划:
1.增强型层级基金免税计划(13D)
2.在岸基金免税计划(13O)
3.增强型层级基金免税计划(13U)